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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财富网

网站地址:
网站名称:
东方财富网
网站热点:
基金,银行,外汇,债券,港股
登陆状态:
正常
网站品质:
7
世界排名:
-
更新日期:
2022/4/23 18:00:51
网站介绍:
东方财富网,专业的互联网财经媒体,提供7*24小时财经资讯及全球金融市场报价,汇聚全方位的综合财经资讯和金融市场资讯,覆盖股票、财经、证券、金融、美股、港股、行情、基金、债券、期货、外汇、科创板、保险、信托、黄金、理财、商业、银行、博客、股吧、财迷、论坛等财经综合信息
网站百科

公司概况/东方财富网

东方财富网创办于2004年,凭借其专业、及时、全面的优势已成为*访问量*、用户粘性*财经门户网站,日均独立访问用户数超过3000万,单月覆盖独立用户超过一亿,领先行业第二名十倍以上,居*财经网站访问量*名,同时也是全球访问量*财经类网站。2010年3月,东方财富网成功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成为A股*上市的门户网站。如今,公司已成为*第五大市值的互联网公司,也是在*上市的市值*互联网公司。
东方财富网旗下现拥有天天基金网、股吧、东方财富终端、东方财富证券、choice数据等强势业务版块及产品。其中,“天天基金网”亦是*访问量*基金门户网站,自2012年获得*证监会颁发的首批第三方基金销售牌照以来,在天天基金网平台上的基金销售量,已经占到所有第三方基金销售公司市场份额的90%以上,截至2015 年9月底,三季度基金销售额突破6000亿元,市场占有率在业内遥遥领先。
为推进“沪港通”和促进*资本市场国际化,2015年3月,公司成功收购香港宝华世纪证券,2015年6月,公司成功收购西藏同信证券。未来,东方财富网将进一步完善互联网财经大平台建设,并着力于构建一站式金融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金融理财服务,打造*金融信息服务民族*。

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上海东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07年12月20日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1月7日由上海东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原由沈军、鲍一青、史佳、陶涛和左宏明5个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于2005年1月20日批准成立,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00.00元。 根据公司2007年10月23日的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协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新增股东熊向东、徐豪、陆丽丽、詹颖珏、张森、程磊、廖双辉、陆威、吴善昊、范敏、吴治明和杨凯瑜等12个自然人。根据公司2007年10月25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7,895.00元,溢价99,842,105.00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新增股东深圳市秉合投资有限公司全额认缴。公司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57,895.00元,变更后的股东为沈军、熊向东、徐豪、陆丽丽、詹颖珏、鲍一青、史佳、陶涛、左宏明、张森、程磊、廖双辉、陆威、吴善昊、范敏、吴治明、杨凯瑜等17个自然人和深圳市秉合投资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2007年10月31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股权转让,新增6名股东,变更后的股东为沈军、熊向东、徐豪、陆丽丽、詹颖珏、鲍一青、史佳、陶涛、左宏明、王敏文、张森、程磊、陆利斌、王正东、廖双辉、罗会云、陆威、吴善昊、范敏、吴治明、杨凯瑜等21个自然人和深圳市秉合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融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宝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3家法人投资者。

根据公司2007年10月31日股东会决议、协议和章程的规定,公司申请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上海东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截至2007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折股。截至2007年10月31日,上海东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03,852,074.72元,评估值为207,824,357.93元。以经审计的上海东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净资产103,852,074.72元,按1:0.9629的比例折算成上海东财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共折合为10,0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由此上海东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已取得注册号为310114001233032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一亿元。

2008年12月23日至2008年12月29日,公司实施股权转让,减少范敏、杨凯瑜2名自然人股东,新增股东沈友根1名自然人股东,经股权转让,股东由21名自然人股东和3家法人股东变更为20名自然人股东和3家法人股东。

根据公司2009年7月18日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股本人民币5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新增股东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开元)认缴,变更后的股东是沈军、熊向东、徐豪、沈友根、陆丽丽、詹颖钰、鲍一青、史佳、陶涛、左宏明、王敏文、张森、陆利斌、王正东、程磊、廖双辉、罗会云、陆威、吴善昊、吴治明等20名自然人股东以及深圳市秉合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融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宝樽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海通开元投资有限公司等4家法人股东。该注册资本已由信会师报字(2009)第23947号验资报告验证。

根据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49号《关于核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0,000股,增加注册资本35,00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40,000,000.00元。公司于2010年3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并于2010年4月12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取得相同注册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根据公司二届四次董事会于2011年4月25日会议决议:(1)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股本14,00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转增7,000万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21,000万股。(2)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2,100.00万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000,000.00元,2011年05月25日召开的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权益分配事项,并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荣誉/东方财富网

东方财富网创下了*互联网发展史上的种种奇迹。根据国际权威第三方数据ALEXA数据及国内权威第三方艾瑞数据显示,东方财富网位居全球中文网站前十名,*财经类网站第1名,日均页面浏览量超过1亿,在国内财经类网站中遥遥领先。2007年,在iResearch年度评选中,东方财富网获财经类* “*发展潜力奖”[1]
*证券投资者调查活动优秀协作奖
2008年,东方财富网被*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投资者教育办公室、*证劵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公司评为“*证券投资者调查活动优秀协作奖”。
上海市信息服务行业杰出贡献奖
东方财富网在2008年度上海信息服务行业先进评比中,荣获“上海市信息服务行业杰出贡献奖”。
人道救助 爱心关怀
2008年,上海市红十字会特别授予东方财富网荣誉证书,以表彰东方财富网全体工作人员为四川地震踊跃捐款、奉献爱心的义举,感谢东方财富网对红十字人道救助事业的支持。
2007年*商业网站百强
2007年12月,在互联网周刊主办的2007年度(第五届)*商业网站百强排行榜评选中,东方财富网荣获“2007年*商业网站百强”称号,稳固在财经类媒体访问量*梯队的位置。
*发展潜力奖
2007年5月,“东方财富网”被艾瑞咨询评选为财经类*“*发展潜力奖”。
2007*发展潜力网络媒体奖
2007年7月,“东方财富网”获得艾瑞咨询新营销奖——2007*发展潜力网络媒体奖。

管理团队/东方财富网

董事

沈军 董事长

陶涛 副董事长、总经理

陆威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程磊 董事、副总经理

廖双辉 董事、副总经理(已离职)

张赛美 董事

李智平 独立董事

吕长江 独立董事

沈国权 独立董事

监事

鲍一青监事会主席

叶露 职工监事

毛芸飞股东代表监事

高级及核心管理人员

陶涛总经理

陆威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程磊副总经理

史佳技术总监

免责声明/东方财富网

*条本网站所刊载的所有资料及图表仅供参考使用。刊载这些文档并不构成对任何股份的收购、购买、认购、抛售或持有的邀约或意图。参阅本网站上所刊的文档的人士,应被视为已确认得悉上述立场。投资者依据本网站提供的信息、资料及图表进行金融、证券等投资项目所造成的盈亏与本网站无关。

第二条本网站的用户在参加网站举办的各种活动时,我们将在您的同意及确认下,通过注册表格等形式要求您提供一些个人资料,如:您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日期、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教育程度、公司情况、所属行业等。请您*放心,我们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不会将您的任何资料以任何方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第三条当政府司法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网站披露个人资料时,将根据执法单位之要求或为公共安全之目的提供个人资料。在此情况下之任何披露,本网站均得免责。

第四条由于用户将个人密码告知他人或与他人共享注册帐户,由此导致的任何个人*露,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第五条任何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本网站均得免责。

第六条由于与本网站链接的其它网站所造成之个人*露及由此而导致的任何法律争议和后果,本网站均得免责。

第七条本网站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而需暂停服务时,将事先公告。若因线路及非本公司控制范围外的硬件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服务,于暂停服务期间造成的一切不便与损失,本网站不负任何责任。

第八条本网站使用者因为违反本声明的规定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一切后果自己负责,本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凡以任何方式登陆本网站或直接、间接使用本网站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网站声明的约束。

第十条本声明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声明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一条本网站之声明以及其修改权、更新权及最终解释权均属东方财富网所有。

机构/东方财富网

上海总部

上海总部成立于2004年,负责网站整体的运营与服务,随着东方财富网的成长而不断发展。上海总部拥有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专业的网站编辑人员、强大的技术开发与支持团队,保障网站的整体运营。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为东方财富网赢得了极高的点击率和用户黏性。随着公司的发展以及分公司的设立,上海总部现主要负责华东地区市场营销和广告销售。

北京分公司

东方财富网北京分公司是东方财富网在华北地区的市场营销与广告中心。北京分公司按照公司政策,整合东方财富网在财经资讯、金融信息、投资者互动平台及理财顾问服务等方面的独特资源优势,并通过互联网平台为华北地区广大的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优质的产品与全面的服务。

深圳分公司

东方财富网深圳分公司是东方财富网在华南地区的市场营销和服务中心。分公司本着务实、团结、高效、创新的精神,充分发挥总部在财经资讯、金融信息、投资者互动平台及理财顾问服务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利用互联网平台为华南地区广大的投资者和金融机构提供优质的产品与全面的服务。

旗下子公司

上海东银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中经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站服务条款/东方财富网

特别提示

1)东方财富网网站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上海中经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上海中经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基于互联网的相关服务(以下称"网络服务"),为获得网络服务,服务使用人(以下称"用户")应当同意本协议的全部条款并按照页面上的提示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用户在进行注册程序过程中点击"确认注册"按钮即表示用户完全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

服务内容

1)东方财富网网站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东方财富网网站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东方财富网网站保留随时变更、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
2) 东方财富网网站在提供网络服务时,可能会对部分网络服务(例如东方财富网提供的自身产品)的用户收取一定的费用。在此情况下,东方财富网网站会在相关页面上做明确的提示。如用户拒绝支付该等费用,则不能使用相关的网络服务。
3)用户应当了解,东方财富网网站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除此之外与相关网络服务有关的设备(如电脑、调制解调器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使用规则

1)用户在申请使用东方财富网网站网络服务时,必须向东方财富网网站提供准确的个人资料,如个人资料有任何变动,必须及时更新。
2)用户注册成功后,东方财富网网站将给予每个用户一个用户帐号及相应的密码,该用户帐号和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帐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
3)用户必须同意接受东方财富网网站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的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用户在使用东方财富网网站网络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a) 遵守*有关的法律和法规;
(b) 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网络服务系统;
(c) 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d) 不得利用东方财富网网站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的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e) 不得利用东方财富网网站网络服务系统传输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或其他任何非法的信息资料;
(f) 不得利用东方财富网网站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不利于东方财富网网站的行为;
(g) 如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帐号出现安全漏洞的情况,应立即通告东方财富网网站。
5)如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违反任何上述规定,东方财富网网站或及其授权的人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张贴的内容等、暂停或终止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以减轻用户不当行为造成的影响。

内容所有权

1)东方财富网网站提供的网络服务内容可能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象、图表等。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
2)用户只有在获得东方财富网网站或其他相关权利人的授权之后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
东方财富网隐私保护
1)保护用户隐私是东方财富网网站的一项基本政策,东方财富网网站保证不对外公开或向第三方提供用户注册资料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东方财富网网站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a)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b)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c)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d)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e) 为维护东方财富网网站的合法权益。
2)东方财富网网站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东方财富网网站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东方财富网网站可将用户的注册资料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3)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东方财富网网站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

免责声明

1)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东方财富网网站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将完全由其自己承担;因其使用东方财富网网站网络服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也由其自己承担,东方财富网网站对用户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东方财富网网站不担保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网络服务不会中断,对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都不作担保。
3)东方财富网网站不保证为向用户提供便利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东方财富网网站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东方财富网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
4)对于因不可抗力或东方财富网网站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东方财富网网站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东方财富网服务变更、中断或终止
1)如因系统维护或升级的需要而需暂停网络服务,东方财富网网站将尽可能事先进行通告。
2)如发生下列任何一种情形,东方财富网网站有权随时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而无需通知用户:
(a) 用户提供的个人资料不真实;
(b) 用户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使用规则。
3)除前款所述情形外,东方财富网网站同时保留在不事先通知用户的情况下随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网络服务的权利,对于所有服务的中断或终止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东方财富网网站无需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违约赔偿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东方财富网网站及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用户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东方财富网网站或任何其他第三人造成损失,用户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

协议修改

1)东方财富网网站将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有关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东方财富网网站将会通过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2)如果不同意东方财富网网站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东方财富网网站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法律管辖

1)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
2)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东方财富网网站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通知和送达

本协议项下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重要页面公告、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该等通知于发送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

其他规定

1)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2)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3)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产品服务条款/东方财富网

为满足广大互联网用户日益增长的在线购物需求,我们特地推出东方财富网在线网上商品购买服务,商品包括东方财富网站上的产品和东方财富网自身提供的产品。

购物货款的支付

用户可以选择多种方式:直接网上信用卡付款、银行转帐、邮局汇款等,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支付方式。

网上所售产品的价格构成

东方财富网站上的产品价格由相关生产商制定,东方财富网自身提供的所售产品,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产品:《东方财富通》、《财富股票池》、实战咨询等。其中《东方财富通》、《财富股票池》、实战咨询等产品(但不仅限于以上产品)均由东方财富网网站整合财经信息、资讯信息而来。
由于相关政策、法规及市场存在变化的可能,东方财富网保留将来对自身提供的所售产品价格调整的权利。

网上所售产品的服务对象

东方财富网网站产品的服务对象仅限于*大陆地区的公民。

网上所购产品的质量保证

用户在网上选购的生产商提供的商品享受同样的质量保证。商品质量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退货、换货规定

由于东方财富网自身提供的相应产品和服务属于特殊的电子产品,用户在开通权限后,才可享受东方财富网网站提供的相应产品和服务,而且产品一经开通使用,将不能退货或换货。

对各种优惠活动的解释

东方财富网网站所有的优惠活动均是向用户提供的额外优惠。用户在接到优惠通知后,在优惠期内拥有享受相应优惠的权利,用户在接到优惠通知前购买的产品不能享受优惠的权利,在优惠期结束后用户也不再享受优惠购买产品的权利。在东方财富网网站给用户发出优惠通知后,如果用户仍以原价格购买相关产品和服务,将被视作用户自动放弃此次优惠的权利。

配送方式及附加费

(1)无需实物的产品进行网上配送,配送方式为EMAIL或短信或网上开通。
(2)须要实物的产品采用特快专递或平信等方式进行配送,具体方式请详见产品介绍。
(3)配送过程中的附加费以产品付款时的附加费用为准。

法律声明/东方财富网

您在东方财富网的一切行为将被认为您接受以下服务条款:

服务条款的确认和接纳

东方财富网网站各项电子服务的所有权和运作权归上海中经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东方财富网网站提供的服务将完全按照其发布的章程、服务条款和操作规则严格执行。用户必须完全同意所有条款并完成注册程序,才能成为东方财富网网站的正式用户。

服务说明

东方财富网网站运用自己的操作系统通过国际互联网络为用户提供网络服务。同时,用户必须:

(1)自行配备上网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2)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考虑到东方财富网产品服务的重要性,用户同意:

(1)提供及时、详尽及准确的个人资料。

(2)不断更新注册资料,符合及时、详尽准确的要求。所有原始键入的资料将引用为注册资料。

另外,用户可授权东方财富网网站向第三方透露其注册资料,否则东方财富网网站不能公开用户的姓名、住址、出件地址、电子邮箱、帐号。除非:

(1)用户要求东方财富网网站或授权某人通过电子邮件服务透露这些信息。

(2)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及程序服务需要东方财富网网站提供用户的个人资料。

如果用户提供的资料不准确,不真实,不合法有效,东方财富网网站保留结束用户使用东方财富网各项服务的权利。用户在享用东方财富网各项服务的同时,同意接受东方财富网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

用户在确认身份开通权限后,即可以获得东方财富网网站提供的相应产品服务。该产品一经确认,不可更换其它产品。

服务条款的修改和服务修订

东方财富网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东方财富网服务条款一旦发生变动,将会通过东方财富网或其它方式提示修改内容。如果不同意所改动的内容,用户可以主动取消获得的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享用服务,则视为接受服务条款的变动。东方财富网保留随时修改或中断服务而不需知照用户的权利。

东方财富网行使修改或中断服务的权利,不需对用户或第三方负责。

用户隐私制度

尊重用户个人隐私是东方财富网的一项基本政策。所以,作为对以上第二点个人注册资料分析的补充,东方财富网一定不会在未经合法用户授权时公开、编辑或透露其注册资料及保存在东方财富网中的非公开内容,除非有法律许可要求或东方财富网在诚信的基础上认为透露这些内容在以下四种情况是必要的:

(1)遵守有关法律规定,遵从东方财富网合法服务程序。

(2)维护东方财富网的商标所有权。

(3)在紧急情况下竭力维护用户个人和社会大众的隐私安全。

(4)符合其他相关的要求。

用户的帐号,密码和安全性

用户一旦注册成功,成为东方财富网网站的合法用户,将得到一个密码和用户名。用户将对用户名和密码安全负全部责任。另外,每个用户都要对以其用户名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全责。您可随时根据指示改变您的密码。用户若发现任何非法使用用户帐号或存在安全漏洞的情况,请立即通告东方财富网网站。

拒绝提供担保

用户个人对网络服务的使用承担风险。东方财富网网站对此不作任何类型的担保,不论是明确的或隐含的,但是不对商业性的隐含担保、特定目的和不违反规定的适当担保作限制。东方财富网网站不担保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东方财富网对在东方财富网网站上得到的任何信息服务或交易进程不作担保。

有限责任

东方财富网网站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这些行为都有可能会导致东方财富网网站的形象受损,所以东方财富网网站事先提出这种损害的可能性。此外,为了网站的正常运行,东方财富网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网站进行停机维护,因此类情况而造成的正常服务中断,请您予以理解。东方财富网将尽力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时间内。如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无法控制的原因,使东方财富网崩溃或无法正常使用,导致您在东方财富网上购物无法完成或丢失有关的信息、记录等,东方财富网网站不承担责任。

对用户信息的存储和限制

东方财富网网站不对用户所发布信息的删除或储存失败负责。东方财富网网站有判定用户行为是否符合东方财富网网站服务条款要求的权利,如果用户违背了服务条款的规定,东方财富网网站有中断对其提供网络服务的权利。

用户管理

用户单独承担发布内容的责任。用户对服务的使用是基于所有东方财富网提供服务所遵循的国家法律、地方法律和国际法律标准进行的。

用户必须遵循:

(1)从*境内向外传输技术性资料时必须符合*有关法规。

(2)使用网络服务不作非法用途。

(3)不干扰或混乱网络服务。

(4)遵守所有使用网络服务的网络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

用户须承诺不传输任何非法的、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伤害性的、庸俗的、淫秽的等信息资料。另外,用户也不能传输任何教唆他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资料;不能传输助长国内不利条件和涉及国家安全的资料;不能传输任何不符合当地法规、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资料。未经许可而非法进入其它电脑系统是禁止的。若用户的行为不符合以上提到的服务条款,东方财富网将作出独立判断立即取消用户服务帐号。用户需对自己在网上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若在东方财富网上散布和传播反动、*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的信息,东方财富网网站的系统记录有可能作为用户违反法律的证据。

保障

用户同意保障和维护东方财富网网站全体成员的利益,负责支付由用户使用超出服务范围引起的律师费用,违反服务条款的损害补偿费用等。

结束服务

用户或东方财富网可随时根据实际情况中断一项或多项网络服务。东方财富网不需对任何个人或第三方负责而随时中断服务。用户对后来的条款修改有异议,或对东方财富网的服务不满,可以行使如下权利:

(1)停止使用东方财富网的网络服务。

(2)通告东方财富网停止对该用户的服务。

结束用户服务后,用户使用网络服务的权利马上中止。从那时起,用户没有权利、东方财富网也没有义务传送任何未处理的信息或未完成的服务给用户或第三方。

通告

所有发给用户的通告都可通过重要页面的公告或电子邮件或常规的信件传送。服务条款的修改、服务变更、或其它重要事件的通告都会以此形式进行。

参与广告策划

用户在他们发表的信息中加入宣传资料或参与广告策划,在东方财富网上展示他们的产品(包括运输货物、付款、服务、商业条件、担保及与广告有关的描述),都只是在相应的用户和广告销售商之间发生。上海中经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东方财富网网站没有义务为这类广告销售负任何责任。

网络服务内容的所有权

东方财富网定义的网络服务内容包括: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象、图表、广告中的全部内容;电子邮件的全部内容;东方财富网为用户提供的其他信息。所有这些内容受版权、商标、标签和其它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所以,用户只能在东方财富网和广告商授权下才能使用这些内容,而不能擅自复制、再造这些内容、或创造与内容有关的派生产品。东方财富网所有的文章版权归原文作者和东方财富网共同所有,任何人需要转载东方财富网的文章,必须征得原文作者或东方财富网授权。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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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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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

服务条款要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解释相一致,用户和东方财富网一致同意服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所有管辖。如发生东方财富网服务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相抵触时,则这些条款将完全按法律规定重新解释,而其它条款则依旧保持对用户产生法律效力。

法律管辖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法律并受*法院管辖。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东方财富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其他规定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

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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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申请/东方财富网

创业板发审委2010年1月22日审议通过了东方财富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和苏州恒久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如果发行成功,东方财富主要运营的东方财富网将是A股市场的*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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